車輛違停被貼罰單怎么辦
車輛違停被貼罰單后,應主動接受處理。
機動車被貼罰單存在兩種情況,一是交警隊發出的用于城市道路范圍違停處罰,二是城管局發出的用于城市非機動車和人行道范圍違停處罰。多數地方兩者處理地點不同,通知單上會標明處理地點和工作時間。接受處罰時,需要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員(或經辦人)駕駛證。通知單通常要求在15天內主動接受處罰,即便超期,也不會加大處罰力度和增加罰款金額。違章停車處罰統一不扣分,罰款金額在50 - 200元,一般為150元。若遇到特殊情況,第一時間找執法經辦人主動認錯,或許能從輕處罰至50元。若是現場處罰的違章停車處罰單,要第一時間去銀行繳罰款;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好后同樣需去銀行繳罰款,且要在15日內完成繳納,到期未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車輛違停被貼罰單不用慌張,只要按照規定的流程,在期限內攜帶相關證件前往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并及時繳納罰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