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具有專門用途,由中央財政根據國家交通建設投資計劃,統籌安排。這種特定目的的稅收,可以保證國家財政支出的需要,既有利于統籌合理地安排資金,又有利于保證特定事業和建設支出的需要。國家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一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車輛購置稅對同一課稅對象的應稅車輛不論來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稅率征收,具有同一應稅車輛稅負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進口車輛與國產車輛的稅收負擔,體現國民待遇原則。其次,車輛購置稅在車輛上牌使用時征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點,它可以配合有關部門在打擊走私、懲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最后,對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含關稅、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對進口應稅車輛征收較高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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