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油價調整規則如何計算
國內油價每十個工作日調整一次,主要參考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種國際原油價格平均變化率計算。
國內油價調整掛鉤國際油價,發改委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為基準,算出十個工作日的平均價格變化率。當國際油價變動幅度超過±50元/噸時,國內油價相應調整;若未達這個閾值則暫緩調價,累計到下次調整。
同時,國內油價設定了“天花板價”與“地板價”。當國際油價高于130美元/桶時,國內油價原則上不漲或少漲;低于40美元/桶時,國內油價不降,差額部分納入風險準備金。此外,計算油價調整時,要把國際原油價格換算為國內計價單位,同時考慮匯率、稅費、運輸成本、煉廠加工成本等多種因素。
國內油價調整規則旨在與國際油價接軌,同時兼顧國內實際情況,通過綜合考量多種因素,讓油價調整更加科學合理,既能反映國際市場變化,也能保障國內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