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營運車輛會受到什么處罰
醉駕營運車輛會面臨刑事和行政雙重處罰,刑事上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行政上吊銷駕照,十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駕駛營運車,若發生重大事故則終生禁駕。
從刑事角度來看,醉駕營運車輛通常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罪,會被判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同時還需繳納罰金,一般為二千元。這是法律對這種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嚴厲懲處,旨在約束和警示駕駛者杜絕此類行為。
行政方面的處罰同樣嚴苛。首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將駕駛人約束至酒醒,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且,十年內都不允許重新取得駕駛證。即便十年后重新考取了駕駛證,也不可以再駕駛營運機動車。這一系列措施是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安全,防止有過醉駕劣跡的人繼續從事營運工作帶來潛在風險。倘若醉駕營運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處罰更為嚴重,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駕營運車輛的處罰相當嚴厲,無論是刑事還是行政層面,都體現了法律對這類行為“零容忍”的態度,意在保障公眾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