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損險和乘客座位險一般是不需要保的,車損當然是保汽車損壞,在目前的保險制度下,低于1000元的車損車主都自己買單了,高于1000元的車損分兩種情況,一:兩車互撞,那雙方互陪就行了。二:單車事故,我想不是醉駕的話基本不會撞墻撞到如此程度吧。另外一個座位險同理,如果涉及兩車事故,正好互陪,單方事故你不違章不酒駕我想也很難造成人員傷亡。總結來說,如果人人都買了車險,那出了事情一般互相賠償就行了,如果每個人又買自己又買賠付對方的險。實際上已經重復購買了保險公司的險了。因此個人認為是三者保多一點(我寧愿不買車損,三者買100萬),還有不計免賠一定要買。什么盜搶險(扯淡,要偷偷豪車去了),車損險(小擦小碰你也不敢出險),用處真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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