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身份證給哥們辦暫住證去了,拿到后從三環去漢(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陽4s店辦臨牌。(無臨牌)被交警攔下,被扣車,但是駕駛證沒有被扣。開了一個強制措施憑證,開單單位是:白沙洲大橋大隊。違法代碼17171請問有沒有武漢的兄弟知道這種情況會怎么處理。我看了下17171的出發,要扣12分,罰款200.我今天是第三天用車。網上查到這個處罰規定,完全睡不著了。這種情況到底要怎么解決。今天下午本來說辦臨牌但是車管所下班沒有辦理成功。已購買正式保險! 哪位大哥幫忙解答一下!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或建立鏡像,如有違反,追究法律責任。
網站備案號:粵B2-20040647號-12
舉報郵箱:shenhezhiban@pconline.com.cn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