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初與無行駛證、駕駛證、保險、未帶頭盔的兩輪摩托車發生事故,我是全險,交強險,三者險、不計免賠險都有。對方受傷,我沒事。事故認定書下來,交警判我主責占7成責任,對方次責占三成責任。我的保險公司是中華聯合保險,我修車花了215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保險公司只愿意賠我2150-2000=150元的70%,即105元。另2000元不賠我,說應由對方保險公司賠我,如對方沒有保險由對方本人賠給我。但是很明顯,對方不給我,所以事故發生至今幾個月我持續的找我的保險公司在理論這事。這2000元保險公司不賠,合理嗎?求科普。另外,當時交警叫來拖車公司,因我車能開,故我本人親自開至停車場,至我取車時,停車場收我施救費300元。事后,保險公司也以我車能開為由,拒不賠我這300元,我電話詢問辦案交警,對方也以交警部門沒有公立停車場,都與私人停車場合作,對我關于施救費的咨詢也是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來,不能給我一個滿意的說法!各位路過的朋友有何看法,不妨幫我支支招。在此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