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地下車位有新規,地下停車位有必要買嗎
1.酒店停車位
開發商擁有的地下車位可用于出售、出租或贈與,產權期限為70年。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于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2.共用停車位
(1)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2)根據國家法律或地方政府規定應免費交付給業主的,小區規劃中已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建設車庫是開發商的法定義務。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所有。
(3)或者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經包含了地下車庫的建筑面積,這部分車位屬于業主所有,不需要支付車位費用。
(4)此外,建造地下車庫的費用包括在住宅開發費用中。這個時候,車位的費用是買房時包含的,也是屬于業主的,開發商無權出售。
(5)這部分車位在滿足小區業主車位需求的情況下,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出售,產生的收益由小區業主和建設方共享。
3.人防停車位
國家人防工程建設的車位屬于人防車位。根據《物權法》、《人民防空法》“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在不影響人防功能和滿足業主車位需求的前提下,投資方享有人防車位使用權。使用年限不超過20年,可用于出租獲取收益,戰時由國家無條件征用。
地下車位有必要買嗎?
上述三類車位中的共享車位無需購買,業主擁有使用權。停車位的產權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到底是買車位好還是租車位好,我們可以算一下:
汽車停車費30年:10萬元(停車費)100元(管理費)*360元(月)=13.6萬元。
30年租賃費:(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2 * 5=23.4萬元。
注:車位月租400元,100元的車位每五個月增加一個。
可見,如果車位使用30年或以上,買車位的成本比租車位低很多,但如果使用時間短,會更劃算。需要明確的是,車位的產權是70年,而車位的最長使用年限只有20年,租賃期滿后才能使用。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現狀,大城市汽車與停車位的平均比例為1: 0.8,中小城市約為1: 0.5,停車位缺口已超過5000萬。在業內人士看來,汽車只是貶值的商品,而車位可能會升值。而且買車位不僅方便自己,還可以用來出租獲取收益,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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