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有沒有期限?
交通事故賠償是有期限的。
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通常是 3 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在治療終結后 3 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可能過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民事訴訟時效為 3 年;造成財產損失的,民事訴訟時效也是 3 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后,被保險人應在 48 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 10 天內提交必要單證。保戶提出索賠后,保險公司若認為需補交證明和資料,應及時一次性通知。材料齊全后,保險公司應在 30 天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 30 天內作出核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賠付協議達成后 10 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保險人理賠審核時間不應超過 30 日,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在達成賠償或給付保險金協議后 10 日內,保險公司要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核定不屬于保險責任的,自核定之日起 3 日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交通事故的賠償分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造成殘疾的,還有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和扶養人生活費;造成死亡的,還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比如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等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要舉證。誤工費根據受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按醫療機構證明或定殘日前一天算。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狀況等確定,最長不超 20 年。交通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算,以正式票據為憑。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標準確定,受害人外地治療有合理住宿費和伙食費也應賠償。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傷殘等級等計算。
財產損害賠償項目包括車輛維修費、車輛所載財產損失費、營運車輛停運損失費等,以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確定賠償數額。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
1售18.68萬起 領克Z10推省心價 新增702km四驅Halo版 零百3.5秒
- 2綜合最高可省13萬元 別克GL8推限時購車優惠
- 3純電/增程雙動力 新款阿維塔11上市 售27.99萬元起
- 4小鵬X9“8座版”?官方推副駕座椅升級套裝
- 5極氪、領克正式合并為極氪科技集團
- 6售226.8萬元 新款保時捷911 GT3正式開啟預售
- 2綜合最高可省13萬元 別克GL8推限時購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