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新浪微博社會管理官方微博發布公告,內容為公示對多名汽車領域KOL用戶的禁言處罰。
具體內容如下:

公示中的KOL用戶涉嫌惡意抹黑詆毀企業,散布涉企虛假信息,集納企業負面消息并引導煽動用戶攻擊企業,等;這些KOL用戶賬號被予以禁言90天、禁止廣告收益180天的處置,處罰力度是比較大的。
微博CEO王高飛(ID名稱為“來去之間”)于本日轉發了該公示,同時進行了點評。
其稱被禁言賬號應該是經歷了取證、投訴、應訴、復核等多個流程環節,之所以要發出來是希望大家知道(起到警示作用);發這些尺度跟酒駕一樣的內容,可能你酒駕好幾次都沒有被查,但是有一天碰上就是行拘。你這時候說上個月隔壁老張也酒駕,你們為啥不抓他;大概率是不管用的,既不會放了你,也不會去抓他。

王高飛的描述不好分析與評論。
“尺度”是很難拿捏與定性的,在公示的內容中,有一些沒有指名道姓的評論;但如果企業方面認為涉嫌侵犯商譽的話,理論上只要企業逐字逐句研究并引經據典的話,對于賬號的投訴往往是可以成功的。平臺方會有怎樣的態度也很難預測,因為要基于多重因素的權衡,平臺方也是要規避法律風險的。所以最終處置方案往往會令賬號運營者難以接受,不過針對KOL/KOC的處置往往不會產生爭議,這兩類角色本就是客觀存在問題的。

什么是KOL?
Key opinion leader,縮寫為KOL,翻譯為關鍵意見領袖。
一般指在特定領域里有專業知識、信息優勢,并能夠對群體購買行為產生核心影響力的個人或者組織。說穿了就是網絡大V,但從事的職業并不見得在其能夠產生影響力的垂直領域里,其可以是媒體人、網紅,甚至是專家學者。
那么KOL到底是干嘛的呢?
熙熙攘攘皆為利往,KOL當然是一種賺錢的職業;這些角色主要通過接廣告或者直播帶貨的方式變現,廣告自然是來自企業的投放。但是KOL又不限定于接某一家企業的廣告,甚至其所在的領域都是相對不垂直的;也就是說KOL今天可以接A廠的廣告去賣車,明天還能接B廠的廣告去賣紙,總而言之是誰給錢就給誰代言和帶貨。
所以KOL本質上只是一個廣告平臺、廣告載體或者廣告人罷了,其應當做的事情是利用自身的名氣好好的賣貨,而不是去對一家企業或者產品評頭論足,其并不具備這樣的人設、能力和資格。反之,作為基本不會做到客觀和理性的角色,其做了這樣的事情就難免存在漏洞。

什么是KOC?
Key opinion consumer,縮寫為KOC,翻譯為關鍵意見消費者。
其與KOL不同,KOC是在特定群體中有較大的影響力和話語權的人;并且KOC的本質是消費者,不是廣義上的名人、網紅或者專家學者,其屬于高度垂直領域里的有知名度的人。更直白的說,KOL是來者不拒的角色,什么領域、什么品牌、什么產品,只要給錢就能接廣告,其他都不重要。
而KOC則是垂直依附于一個領域里的某一家企業,以產品或品牌粉絲的名義面向其產品或品牌粉絲人群;說穿了就是KOL是大廣告商;KOC則是小廣告商,基本都是被企業養著且能夠一定程度控制的。
所以不論是KOL還是KOC,只要賬號屬性明確,這些賬號所輸出的內容的參考價值,實際上都是非常有限的。但往往就是這些賬號在扮演著獨立、客觀和第三方的角色,這就顯得很滑稽了。

建議:
任何社交平臺或垂直領域媒體,對于KOL、KOC或新媒體輸出的內容,均應當要求對內容性質進行說明和標注。不論是圖文還是視頻,發布者均應當公示是否與其輸出內容所涉品牌存在商業行為;其商業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現金交易、禮品贈送、商品折扣等等形式;以此才能保證自媒體輸出內容的真實性,也才能不對公眾造成誤導,同時也可以避免企業利用自媒體進行惡性營銷競爭。
平臺方應當在這一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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