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浙江海寧公安接到群眾舉報;情況為有人發布短視頻稱自己酒駕回家,并稱“看海寧交警能不能抓到。”內容引起諸多網友圍觀與憤怒。接到報警之后,海寧警方迅速行動。后查明涉案人為林某林,男,46歲,溫州樂清人,隨即將其傳喚至海昌派出所。

離譜的事情發生了:
林某林經吹氣和血檢,結果顯示酒精含量均為0。
面對警方問詢,林某林承認自己只是為了博人眼球,故意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稱自己酒駕回家。林某林的行為屬于尋釁滋事,后被海寧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林某林稱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逗你玩不能逗錯人,無事生非可能涉嫌違法。
朋友之間開玩笑尚可吹一吹牛皮,但是和警察開玩笑要注意尺度,底線是不能以違法行為作為素材開玩笑。以林某林的行為為參考,其在公眾平臺上發布相應內容不僅是無事生非,更是在起哄和搗亂;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如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則屬于醉酒駕駛,而醉酒駕駛已經屬于犯罪行為而非違法行為,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并且不論是酒后駕駛還是醉酒駕駛,其都已經對不特定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造成生命安全的威脅,其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會非常高的。
所以林某林發布酒駕回家的虛假信息難免會造成一部分網友的擔憂,后續必然會有人報警;而林某林的行為則是哄騙別人報假警,其行為顯然是違法的,屬于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和惡意占用公共資源。
綜上所述,林某林的行為看似只是開了一個荒唐的玩笑,實際已經在違法和犯罪的交界線上徘徊;其行為必然屬于違法行為,且如果造成更大范圍的惡劣影響,最終結果是可能面對刑事追究的。

同時對于類似的視頻內容,平臺方面是否應當做到有效審核呢?
平臺方對于類似的內容應當盡到嚴格審核的責任,不能為了流量而允許違法甚至犯罪的內容公開傳播;審核機制應當做到及時發現、下架和通過法律程序進行處置,以林某林發布的視頻內容為參考,平臺方的正確做法難道不是及時發現并報警嗎?作為資訊傳播平臺,做到這一點顯然是必須的。
可是現在諸多短視頻平臺對內容的審核明顯存在漏洞。
大量低俗的和違法的內容一搜一大把,筆者在多個短視頻平臺搜索過關于交通安全方面的內容,其中不乏危險駕駛、追逐競駛、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的視頻內容。類似的內容如果不加以管控的話,其必然會對諸多青少年人造成錯誤引導。
短視頻平臺應當肩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可是現在看來卻基本都不夠或根本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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