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濤的建議 中聯舊機動汽車交易市場網絡信息部經理徐濤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事項: 1、要注意持有合同。有消費者交易完成后,常常忽略保存合同,或者在經銷商的要求下還給經銷商,這些都是錯誤的。徐濤強調,交易的合同是消費者利益的保障,也是在售后服務出現問題時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的證件,此外,簽合同時還必須讓經銷商蓋上有效公章。 2、要分清“定金”和“訂金”。“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但是違約時所承擔的責任卻大不相同。“定金”是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而“訂金”,目前法律對此“訂金”沒有明確規定,可視為“預付款”,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要求經營者退款。比如說,某用戶看中一輛二手車,但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在當時付清全款提車,就交了1000元定金給舊車經紀公司,并希望該公司不要把車出售給別人。幾天后,他對該舊車經紀公司說,不準備再買這部二手車了,并希望該公司全額退款。該公司表示不能退款,因為既然交了1000元定金,就認定該項購車交易已經達成,合同已經確立。所以舊車經紀公司可以不退款,這也是符合合同法的規定的。 3.要注意和帶有市場工作牌的工作人員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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